曲靖市沾益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當事人:李飛云、馬曉芳
李飛云、馬曉芳:本委已受理申請人李飛云、馬曉芳、馬成偉、謝梅鳳、顏小龍、袁亞琴訴被申請人云南愛家鋁業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沾勞人仲案字〔2022〕第112號),因郵寄送達你們拒簽,且與你們無法聯系,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向你們公告送達沾勞人仲案字〔2022〕第112-1號仲裁裁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自視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本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