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全市工傷保險協議醫療(康復)機構工傷救治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切實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規范全省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申報工作的通知》(云人社辦通﹝2022﹞2號)和《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工傷醫療(康復)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曲人社﹝2021﹞5號)規定,按照“確保就醫、合理布局”的原則,我局對2023年度新申請的15戶工傷保險協議醫療(康復)機構和2022年度已簽訂服務協議的51戶定點醫療(康復)機構開展了質效評估工作,于5月31日召開了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的評估確認會議。現發布公告。
一、堅持嚴格標準、擇優選定原則。根據工傷救治康復的需要,充分利用優勢醫療資源,明確服務能力、服務質量、服務人群、服務范圍等方面的客觀標準,按照標準進行選定。
二、堅持規范管理、強化服務原則。實行協議管理,規范協議服務機構的行為,合理控制工傷服務成本,保證基金的合理使用。提高服務質量,方便工傷職工就醫,滿足工傷職工的醫療、康復需求。
三、堅持能進能出、動態管理原則。實行檢查考核和效果評估制度,健全優勝劣汰工作機制。
社會各級組織和個人如有異議,請于2023年8月11日至8月15日期間以書面形式向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電話:3383968)。
附件:2023年曲靖市工傷保險協議醫療(康復)機構名單.xlsx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